5 质量安全管理资料
5.1 质量管理资料
5.1.1 基本要求
(1)制定资料管理制度和标准,明确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。
(2)资料应与工程建设过程同步形成,真实反映建筑工程的建设情况和实体质量。
(3)资料的形成应符合下列规定:
①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管理的,总包单位对资料内容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有效性负责。工程项目由多个单位承包的,各承包单位对其承包范围内的资料负责;
②资料的编号、填写、编制、审核、审批、签章应及时进行,内容完整、结论明确;
③工程资料不得随意修改。当需修改时,应实行划改,并由划改人签署;
④资料内容填写应机打、手签字一次性完成,严禁日期、编号、施工部位后补填、手写,签字严禁代签;
⑤资料的文字、图表、印章应清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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